贵港市港北区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2010年港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办《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5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港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粟卓飞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晓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梁 洁 区委办主任科员、机要局局长
莫桂才 区政府办副主任
蒙立清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 敏 区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欧阳乐 区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叶观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覃纪雄 区财政局局长
邓国芳 区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钟力英 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罗业丰 区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向少锋 区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组长
甘树冲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明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欧阳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观奇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和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5—4236859、4239885。
二、招聘计划
港北区2010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90名,其中农村初中45名,农村小学45名。详见下表:
学校
类别 |
分 学 科 教 师 岗 位 计 划 |
合计 |
思想品德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农村初中 |
45 |
4 |
2 |
9 |
4 |
2 |
4 |
2 |
4 |
11 |
1 |
1 |
|
1 |
农村小学 |
45 |
|
3 |
3 |
|
|
|
|
|
20 |
1 |
10 |
5 |
3 |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研究生免推荐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101号)要求,提前聘用为2010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方式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招聘工作由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和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现场报名
(1)时间:2010年7月12日—13日(共两天);
(2)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贵港市建设路88号)二楼人事股;
(3)报名时需要提交材料:①应届毕业生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往届毕业生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③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小2寸)2张(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4)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不到现场报名取消招聘资格。
3.笔试对象
笔试对象为2010年报考港北区“特岗计划”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公布且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
4.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和范围:《教育基础知识》,分值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及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不指定统一考试用书,不提供任何考试复习资料。
5.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应聘者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应聘者报考的岗位(初中、小学及学科)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上所公布的为准,不得更改。
(三)公布成绩
2010年7月16日前将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后,在港北教育网(http://gbjy.ggjy.net/Index.html)公告栏公布。
(四)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于2010年7月19日在港北教育网公告栏公布体检人选名单。2010年7月21日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上报拟招聘人员名单
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我区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六)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委办审核通过港北区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2010年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七)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会同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1.培训时间:2010年8月16日—8月30日,共15天(8月16日下午3:00—5:30为报到及安排住宿)。
培训地点: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六楼会议室。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
培训内容:当前教育改革动态及形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教材通识,课堂常规教学,教育教学科研,班主任工作,试教评课等。
2.考试时间: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六楼会议室
考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集中闭卷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本次集中培训的相关内容。
考试成绩公布:2010年8月31日在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和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由聘用学校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3年聘用合同,并由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0年9月1日前。
五、待遇
按国家、自治区关于特设岗位教师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经费
本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划拨。
七、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应聘者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公告)上公布,请报考港北区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区不再另行通知。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港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